“中暑列入国家法定职业病”是假“新”闻 d9AQCUIC5X
王新平 !&(~_%|)5
近日众多的媒体把中暑列入发的职业病当作新闻大写特写,以为解决防暑降温有了尚方宝剑。 4r77^x04
其实,早在1987年11月5日,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和全国总工会就联合发布了《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1988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的“职业病名单”中,中暑被列为“物理因素职业病”的第一种。2001年10月27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2002年4月18日,卫生部、劳动保障部印发公布了《职业病目录》。该目录将中暑列为“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的第一种。 Ms{KoS
可见,中暑作为国家法定职业病是22年前就“列入”,8年前又重申“列入”的旧闻,不是“新”闻。 ^nN& |